各部门、各单位:
接上级公安机关通知,以下教工和学生户口存在重人重号(见附件),请看到通知后,于6月10日前持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前往小寨路派出所更改,逾期派出所将给予销户,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2011年西安邮电学院第二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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