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陕高教组〔2013〕4号)的总体部署,经校党委研究并报省委高教工委第三督导组同意,现就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15:0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行政楼附一楼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1. 安排部署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 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四、参会人员
1. 学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
2. 处级、正科级干部(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3. 教工党支部书记(校内各党委、党总支负责通知);
4.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统战部负责通知);
5. 学术委员会委员(科技处负责通知);
6. 教职工党员代表(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7. 离退休党员代表(离退休服务处负责通知);
8. 党员工作站联席委员会主席、党员工作站站长(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通知)。
五、会议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请各负责通知单位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工作,务必于9月12日12时前指定专人将能参会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并领取评议表发放至每个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客观、公正进行评议,务必在会前签到时将评议表投入票箱;
2.要按时参会,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前排集中就座,将手机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
3. 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要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4. 近期校内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
联系人:吕军战 联系电话:88166010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