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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及2013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20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事项

1. 验收时间

20131010上午9:00-11:00

  2. 验收地点

  第一组在长安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第二组在长安校区行政楼202

  3. 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携带《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表》、《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一)、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报告、成果附件等材料前往验收地点按《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顺序表(含职能部门)》(见附件二)等待专家质询。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108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传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赵锐梦龙。

二、2011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事项

1.请各院近期自行组织院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3

1011中午12点前将《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三)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并教学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  科,电子版传至赵锐梦龙。

2.请各院自行留存2011年度院级教改立项结题材料(《西安邮

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表》、《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一)、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报告、成果附件等材料)以备学校后期抽查。

三、2013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事项

 1.立项要求

1)以教育厅公布的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为准进行申报(见附件四)。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研究能力。

3)申报题目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教改项目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4)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未完成上一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5)此次申报重点支持受益面大、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果的项目,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申报。

2.项目管理

我校教学改革立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详见“西安邮电大学关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实施办法”。

3.项目申报

1)院级教改项目: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院级教改项目立项,每个教学单位立项数为2-6项;

2)校级教改项目: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数(见附件五)、非教学单位组织1项,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

3)省级教改项目: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择优推荐校级教改项目8项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审。

4.申报材料

1.校、院两级教改项目申报均填写《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六)。学院或部门推荐的校级项目,填写《201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七),盖章签字后,连同立项材料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赵锐梦龙。

2.经学校专家组评审排序后推荐上报参加省级教改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需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八),纸质版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一份)一并交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赵锐梦龙。

5.时间安排

120131014日上午12点前收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220131016日组织专家评审;

320131017-19日上报评审结果并公示三天;

420131020日推荐2013年省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登陆“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审核网站”(http://sxgj.xanet.edu.cn/jglx),点击“学校申报” 栏目,上传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以便于专家查阅、审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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