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现将校党委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审批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学校层面的会议,须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并报相关校领导批准,其中需要全体中层干部正职或学院党政负责人同时参加的会议须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校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务会、校长办公会必须严格执行《西安邮电大学校级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二、规范会议发布
凡经学校办公室审核,校领导批准的会议在学校主页“本周会议”栏目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次周周一之后一般不再更新。会议承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将通知内容发送到学校办公室信息科,并进行会议室登记,以便统筹协调,避免会议冲突。
三、减少会议数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每周一为“无会日”,原则上不安排学校层面的会议(紧急会议除外),以便各部门研究安排本周工作。一周内安排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学校党委会、校务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五上午(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控制会议规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应与会议主题关系密切,且有具体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
五、压缩会议时间
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半。会议发言要简明扼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会议主题发言或汇报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一般性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
六、讲求会议实效
会议承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确定并通知会议主题或议题,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决策性会议和工作部署性会议等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沟通与落实,并及时上报会议落实情况。非保密性会议决定或纪要应以适当方式公开,以便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执行和监督。
七、严肃会议纪律
严格请假制度。参会人员由承办部门或单位负责通知,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由他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须提前向承办部门或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西安邮电大学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