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西邮校发【2014】9号)(见附件1)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意识,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整体科研和教学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聘任且目前担任研究生指导工作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均需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见附件2,简称《考核表》),将《考核表》一式两份与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一并交给所在学院。
2、各学院收齐考核材料,并对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3、各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考核结果公示完毕后,相关考核材料由各学院建档妥存,各学院将《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事宜。
2、各学院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公平、公正的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各学院指导教师优秀率严格控制在10%以内,良好率严格控制在40%以内。
3、各学院考核结束后,请将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的《考核表》和《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院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于6月24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结果将与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挂钩。
2、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进入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招生简章的依据。
联系人:祁新雷 电子邮箱:qixinlei@xupt.edu.cn
联系电话:029-88166177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