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ENGLISH 一网通办 书记校长信箱
通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校第56期党校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网络培训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810号)要求,经研究,我校56党校培训决定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党校网络平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重在教育的方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掌握党的基础知识,深化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奋斗目标及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与理解,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培训对象

在校学生和在职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形式

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党校网络平台,分为课程学习、交流互动、撰写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学习时间为20186月上旬至8月底,学员实名制注册,须完成32学时必修课程(45分钟/学时)的学习任务。参训学员在“我的学习”—“参考资料”下即可查看学习资料,将必修课预先统一设置到“我的学习-必修课”课表中。

2.交流互动:培训过程中,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以“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研讨可以依托培训平台开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下分组进行。 

3.撰写汇报: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思想汇报上传平台。对没有在线提交思想汇报的学员,不发放结业证。

4.在线考试:按照“先学完先自行考试”“只有一次考试机会”的原则,完成规定的32学时后,方可自行参加在线考试,主要涵盖培训课程内容、党的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截止201895日。 

9月中下旬,党委组织部通过培训后台导出学员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分数为60分的要求,以校内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统一发放结业证。

四、培训安排

本期党校开学典礼、在线培训由党委组织部总体负责,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负责。机关党委、体育直属党支部、图书信息党总支、产业党总支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党总支学员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协调安排分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把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网络培训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在培训期间,要组织学员把在线培训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党建进学生公寓结合起来,同高年级学生一对一联系新生宿舍等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努力提高教学实践效果。

2.严格学员管理。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管理,以学院为单位组成1个班级,人数不足50个学员的学院,由组织部统一调配组班。各院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总体负责(辅导员),指定一名学生作为班级班主任(参训学生),负责学员学习指导,督促检查、研讨交流等。培训总体结束后,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期网络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3.按时参加培训。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期党校培训计划(附件1),在529日之前务必上报本期培训人员名单(附件2)。在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网上实名注册、线上学习、上传学习成果及结业考试等,确保全员覆盖、确保按时参加。

联系人:王锐   联系电话:88166185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523

上一条:关于举办佛罗里达大学Churchill Roberts教授学术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胡为民研究员学术报告的通知---2018西邮学术讲座第三十八讲

关闭页面

雁塔校区

电话:029-85383106

邮政编码:710061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长安校区

电话:029-88166105

邮政编码:710121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关注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西安邮电大学 2011-2024 中国西安长安南路563号 陕ICP备050015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