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教代会代表:
西安邮电大学第五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3月底召开。请各位代表依据《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提案。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提案的基本要求为:(一)提案应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来提出,应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提案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由三人以上(含)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四)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一事一案,字迹工整。(五)提案应在征集期内提出。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第十条,提案立案的条件为:(一)提案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影响学校全局工作的;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校办产业等方面的; 3.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方面的。(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本人。(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 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 3.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4.属于学术争论的。
提案征集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教代会闭幕之日截止。请将电子版提案表发送至tianzu@xupt.edu.cn,开学后将纸质版提案表一式两份交至办公楼418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睿
联系电话:88166056
西安邮电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