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16:30
二、会议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全体处级干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通知);
2.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全体科级干部(各相关部门负责通知);
3.各院(部)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学生党支部第一书记(各单位负责通知)
4.全体辅导员(学工部负责通知)
5.学生代表:党员工作站联席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各党员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站务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部负责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2.请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座位示意图在指定区域集中就坐,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3.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