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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批“西邮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各单位: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我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大学”建设,稳定和激励优秀人才,根据《西安邮电大学“西邮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邮党发[2017]86号),现就我校开展首批“西邮学者”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西邮学者”分AB两个层次,入选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善于团结协作,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身心健康。

AB层次条件详见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西邮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各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见附件2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制定详细的个人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

2.学院评议推荐。经学院认真审查申报书,组织专家评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业绩条件和预期目标提出建议层次和人选;

4.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启动聘任程序,签订聘任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明确的工作计划、内容、任务和预期目标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wxf@xupt.edu.cn 

1.西安邮电大学“西邮学者”人才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

2.西安邮电大学“西邮学者”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材料一套装。 

四、注意事项

1.此次“西邮学者”选聘工作是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激励和培育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质量导向,择优选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各项成果都须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所有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须有国徽标志;文件中“近五年”指201311日至20171231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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