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通知,决定在我校进行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推荐大会
时间:2017年11月14日(周二)10:30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参会人员范围:
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工会委员(校工会负责通知);
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负责通知);
正处级以上干部、三级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近三年退休的校级干部(离退休服务处负责通知)。
二、谈话民主推荐
时间:民主推荐大会后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等候)
谈话推荐人员范围:
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正处级以上干部、二级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三、谈话考察
时间:2017年11月14日(周二)14:30
地点:在长安校区办公楼上班的谈话人员在各自办公室等候,其余谈话人员在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谈话考察人员范围:
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正处级以上干部、二级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通知)。
四、书面征求意见
时间:2017年11月14日(周二)14:30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范围:参加大会但未参加谈话的人员。若考察对象为院系主要负责人,则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若考察对象为大学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则该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参加。(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五、相关要求
1.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责通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参会人员通知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 参加大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前排集中就坐,将手机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参加谈话人员按时到长安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或二楼大厅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3.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故不能参加要提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88166185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3日